梦农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113章 天理人情,苟在边疆当藩王,梦农,哈哈文学网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/畅读/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,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。

法律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,制定法律除了得适应时代的发展以外,更是得符合天理与人情。判断一个案子,得天理、国法和人情都得满足,这才是应该有的态度。

钱峰汇报的这个案子很简单,事情是发生在2个多月前了,三个小学一年级学生欺负同班同学,除了日常霸凌以外,这次竟然杀了这个同学,而且手段特别残忍。当地县衙抓住这3个凶手以后,突然发现没法处置这3个凶手,因为这3个凶手才8岁。

按照《大梁律》规定,儿童未满10岁,不用负刑事责任,哪怕是谋反的大罪、满门抄斩,10岁以下的儿童也不用斩首,教育为主。所以即使这3个儿童杀人证据确凿,当地的县衙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。

但是当地的百姓群情激愤,一律要求严惩。8岁已经懂事了,杀人都加以惩处的话,这3个儿童继续杀人怎么办?全辽藩的儿童都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上一章 目 录 下一页
历史小说相关阅读More+

综武:朕刚登基签到遮天法

烟火浮尘